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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防爆电气基础知识

防爆电气设备是指按国家标准及相关防爆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和制造的电气设备,在规定条件下的爆炸性环境中使用不会引发周围爆炸的电气设备。

防爆设备类别
防爆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Ⅰ类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
Ⅱ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瓦斯气体之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
Ⅲ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

爆炸性环境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

基本术语释义
防爆形式:为防止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而对电气设备采取的各种特定措施。

最高表面温度:在最不利运行条件下工作时,电气设备的任何部件或任何表面所达到的最高温度。

电缆密封套(电缆密封接头):允许一个或多个电缆和/或光缆引入电气设备并保持相应防爆类型的装置。

夹紧装置:电缆密封套的用于防止电缆的拉伸或扭转传递到连接件的零件。

压紧元件:电缆密封套的用于对密封圈施加压力以保证其有效功能的元件。

Ex电缆密封套:与设备分别试验,但作为设备取证,并且在安装期间能够装配到设备外壳上的电缆密封套。

Ex元件:不能单独使用并具有符号U,当与其他设备或系统一起使用时需附加认证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器设备的部件或组件(Ex电缆密封套除外)。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引燃温度:能够引燃爆炸性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热表面最低温度。

设备最高表面温度 :电器设备在允许的最不利条件下运行时,其表面或任一部分可能达到的并有可能引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最高温度。

工作温度:设备在额定运行时所达到的温度。

符号“U”:用来表示Ex元件的符号,防爆证号后带U 。

符号“X”:用来表示特殊安全使用条件的符号,防爆证号后带X(如安装角度、不允许使用的气体环境等)。

隔爆外壳:在其内部安装有能够点燃爆炸性环境零件的外壳、能够承受在内部的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时产生的压力,并且能够阻止爆炸传播到周围的爆炸性环境。

呼吸装置:设计用于外壳内部的气体与周围大气之间交换的、一体的或分开的隔爆外壳部件。

排液装置:设计用于将冷凝水从外壳内逸出的、一体的或分开的隔爆外壳部件。

Ex塞堵头:与设备外壳分开进行试验、但是具有设备证书并且规定装配在设备外壳上不需要进一步考虑的螺纹式塞堵头。

Ex 螺纹式管接头:与设备外壳分开进行试验、但是具有设备证书并且规定装配在设备外壳上不需要进一步考虑的螺纹式管接头。

增加安全型 :应用在电气设备上的一种保护型式,是采用附加的的措施,以提高安全程度,防止在正常工作中或规定的异常条件下产生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不包括在正常运行中产生电弧或火花的设备。

电气间隙 :两个导电部分间的最短空间距离。

爬电距离:两个导电部分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防爆原理
爆炸性气体环境中,防爆标志中的防爆型式分为隔爆外壳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外壳型“p”、油浸型“o”、充砂型“q”、“n”型、浇封型“m”、特殊型等。

1、隔爆外壳型“d”

隔爆外壳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性能,主要是靠“隔爆外壳”来保证的。“隔爆外壳”允许进入内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在外壳内发生燃烧爆炸,但是不允许爆炸传播出外壳,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2、增安型“e”

增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性能,主要是对电气设备采取一些结构措施和安全要求,进一步提高它们的安全可靠程度,从而使它不可能成为可燃性气体的点燃源。

3、本质安全型“i”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性能,主要是用限制电路能量的方法来实现防爆的。在这种电气设备中,即使电路发生短路、开路、绝缘击穿等故障引起的电气放电以及热效应等都不能引起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点燃。

4、正压外壳型“p”

正压外壳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性能,是靠对电气设备内充入具有一定压力的保护性气体,使它内部可能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电气元器件处于保护性气体之中,这样,这些元器件就不会发生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危险。

5、油浸型“o”

油浸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性能,是将电气设备内带电元器件浸入保护油中,避免这些元器件曝露在可燃性气体中来实现的。

6、充砂型“q”

充砂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性能,是将电气设备的电气元器件固定在设备外壳内的适当位置,并且用填充材料将这些元器件完全掩埋起来,防止它们点燃外部的可燃性气体空气混合物中来实现的。

7、“n” 型

“n”型防爆型式的保护方法十分庞杂,分类很细,这里不再赘述其各种类型的“防爆原理”。“n”型电气设备总体是保证设备在正常运行工况和规定的异常情况下运行时不应该产生操作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即使产生了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在自身的保护措施作用下也不能够点燃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环境。

8、浇封型“m”

浇封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性能,是使用浇封化合物将被保护的电气元器件浇封起来,阻止这些元器件与周围的可燃性气体接触,从而避免它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环境。

9、特殊型

特殊型电气设备没有一个采取安全措施和安全要求的固定模式,在这种情况下,设计人员就会根据燃烧与爆炸的充分必要条件,提出一些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要求,对这样的“特殊”结构进行设计、制造,使它不能够成为可燃性气体的点燃源。

温度组别
温度组别中的自燃温度:指用户现场环境中易燃易爆混合物的点燃的危险温度。

设备表面温度:防爆电器设备在允许范围内最不利的条件下运行时,暴露于爆炸性混合物的任何表面的任何部分,不可能引起电气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最高危险温度。如对隔爆型电气设备是指外壳表面,其他防爆类的电器设备是指可能与爆炸性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

Ⅰ类电气设备:
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150℃,当电气设备表面可能堆积煤尘时;
—450℃,当电气设备表面不会堆积煤尘时(例如防粉尘外壳内部)。

Ⅱ类电气设备:
Ⅱ类电气设备温度组别

温度组别自燃温度T(℃)设备允许表面最高温度(℃)
T1T≥450450
T2450>T≥300300
T3300>T≥200200
T4200>T≥135135
T5135>T≥100100
T6100>T≥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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